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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德语学院2025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9-06

四川外国语大学德语学院2025届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2. 德语学院成立2025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廖峻、黄科任组长,曾静任副组长,张赟、唐英任组员,由唐英任秘书负责具体工作。

3. 推荐条件:

(1)我院正式在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a.前三学年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b.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C. 全国德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到“良好”等级以上。德福考试16分或者歌德语言证书B2可视为全国德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到“良好”等级。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标准和本校体育课教学大纲的及格要求。

(7)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我校德语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8)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取得正式推免生资格的2025届毕业学生一经确定不得放弃。

4. 推荐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前向我院C324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成绩单及其它相应证明材料。

(2)我院按照在校期间德语专业课成绩的平均分进行综合测评,择优确定上报名单。大三期间出国交流学习的学生,必须提供国外学校所要求修读课程的成绩,该成绩按照国外学校的规定换算为百分制(取区间平均值),以此计算其第三学年平均分。

(3)各学年分别计算平均分,三学年的平均分相加除以3,得到学生大一到大三的学业平均分,以此作为学业成绩排名依据。

(4)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进行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综合测评以及公开答辩。其中,学业成绩(专业课平均成绩)所占权重为90%,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含授权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文体特长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所占权重总计为10%,计分方式以《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分列表》为准。

(5)经德语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初选名单在德语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我院将查明情况,上报学校教务处并公布处理结果。

(6)通过初选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经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5. 未尽事宜及程序按照学校文件办理。

四川外国语大学德语学院

二O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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