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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学系列讲座——暴力

时间:2019-12-23 点击数量:

 

2019年12月20日,北京科技大学老师马嫽为川外德语系师生带来了主题为暴力的文化学系列讲座的第九讲。马嫽老师的博士论文就是以暴力为研究主题,所以对该领域已有丰富的知识储备。此次讲座,马嫽老师跟我们分享了她长期以来的研究成果,为我们梳理了“暴力”的定义、分类以及在文化学视角下暴力与其他文化关键词的关系。

本次报告共分为四个部分:暴力的定义;暴力的分类;暴力与其它概念以及文学中的暴力。

首先从暴力的定义开始梳理。暴力(Gewalt)在德语字典上的含义分为两类:一类是指对某人拥有权力;另一类是指力量。这一德语单词同时拥有两种含义,而在法语或英语中却不同,分别由两个单词来指向这两类含义:force和violence。然而无论是通过近义词还是反义词来定义暴力,这都是有难度的,因为这一概念并不完全清晰。也是对暴力进行一个尝试性描述,即:暴力具有人性(Gewalt ist menschlich)。这一定义可追溯回尼采的权力的意志、弗洛伊德的欲望潜能以及海德格尔的精神世界。然后马嫽老师又为我们介绍了其他一些对暴力的定义,如Steven Pinker认为:“施加毁灭性、粗暴的力于他人,目的是透过身体或者象征两种途径(媒介),达到对他人的宰制。”此外还有世界卫生组织以及Peter Imbusch暴力的定义。从这些定义中马嫽老师总结出了暴力的以下三个特点:1.在暴力行为的两端是施暴者和受暴者(他者)。2.暴力以对他人的“摧毁”来满足自己的需求(掠夺)或实现自己的意志为目的。3.无论暴力的方法和途径是什么,其核心特征都是“强制”性(Zwang)。

第二部分梳理了暴力的分类。马嫽老师为我们展示了一张Johann Galtung的暴力分类图表,具体讲解了结构性暴力。Johann Galtung将暴力分为直接暴力和结构性暴力,再根据生存、生存状况、身份、自由来归纳直接暴力和结构性暴力的行为方式(具体图表见下)。此外还介绍了布尔迪厄的“符号暴力”、齐泽克的“系统暴力”、本雅明的“神话暴力”和“神圣暴力”等等。

第三部分暴力与其它概念的关系。暴力与权利,讨论了暴力与权利意志、暴力的合法性问题、与恐怖主义的关联、与家庭暴力的关联。还引用了乔治·奥威尔《一九八四》中的片段说明了暴力与权力的联系。还有暴力与身体,主要的观点就是人身体本身具有的“可伤害性”、身体的历史性、“暴力激情”对身体边界的克服、身体的疼痛是暴力行为起决定作用的时刻。对此引用了王炳钧教授对卡夫卡《在流放地》的分析进行说明。紧接着是暴力与语言,马嫽老师讲述了暴力与语言的竞争关系、同盟关系、合谋关系以及语言的先天暴力等内容。

最后一部分马嫽老师为我们分析了文学作品为什么展现暴力,如何展现暴力。暴力的文学和艺术演示的背后表达出来的是某种文化个体和社会的基本需求。在文学自治与道德说教脱钩之后,出现了暴力美学历程的转折点,在19世纪末危机中重塑“神话的战栗”,在20世纪初期出现暴力书写的必然性。最后引入《柏林亚历山大广场》这本小说并对其中的暴力美学进行了分析。

马嫽老师精彩的报告引起了大家积极的讨论。在提问环节中,毛亚斌博士联系自己研究的研究方向,提出了暴力与疾病联系的可能性,暴力主题下的“以暴制暴”或者是“强制性疗法”似乎与“疾病”有所关联。马嫽老师对此很赞同,并表示这将是一个可研究的方向。此外还有同学对报告内容提出疑问,马嫽老师也都进行了回答。在这次报告中,大家表示受益匪浅。

文字:刘艺

摄影: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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